第六百四十七章 冥凤的功效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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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凤族生活在冥界之森,那里是冥界难得一见的森林,也是冥界大陆上妖兽最多的地方。她们虽然生性随和,没有龙族那么多附属种族,但却有一种天赋,那就是抗毒性,冥凤都是百毒不侵的。而骷髅族和僵尸族都是以毒功见长的种族,他们和凤族战斗,会被克得死死的。而幽魂族最怕的就是风系功法,这样会导致他们形体被吹散。而凤族几乎人人都是风系功法的高手。你说这样一来。那三大种族还敢惹凤族吗?”天魔圣祖微微一笑道。

江晨这时算是比较明白冥界的情况了。但他随即便疑惑道:“就算恋恋能百毒不浸,可也不能代表我也可以百毒不浸啊!”

“傻小子,冥凤之所以能百毒不浸,就是因为它体内的血液能抗毒。而你只要喝了它一碗血液,便能暂时性的百毒不浸,时间大约在三个时辰左右。据我之前听你们的商量。那苗圃所擅长的便是毒功。他和你修为相当,都是元婴中期,如果三个时辰内,你在他的毒功无效的情况下。还无法拿下对方。我看你这个天魔宗宗主也不用当了。老夫可没有这样不中用的徒子徒孙!”天魔圣祖冷哼了一声道。

江晨这才如梦初醒,大喜道:“请圣祖放心,如果真的苗圃的毒功无效,那弟子还是有很大把握在三个时辰内取胜的!”

随即。他便开始打坐调息,回味一下自己之前和五毒教中人的战斗过程,以及所得的苗圃个人资料,思索自己在一周后的挑战中如何能尽快的战胜对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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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你之前曾经孵化了一枚冥凤之卵?”天魔圣祖问道。

“是的!那还是我在筑基期时,进入青丹门遗址时孵化的,但孵化出来之后,这只冥凤恋恋就一直处于沉睡之中,没有什么动静。如果不是你提及,我都差点忘了此事了。”江晨听闻之后,忙回答道。

“呵呵,我在以前曾经去过一次冥界,你可知道冥凤在冥界又叫什么?”天魔圣祖笑眯眯地说道。

江晨当然知道称恋恋为冥凤是因为它是来自冥界的凤凰之故。而冥凤在冥界又有什么称号,他还真不知道。

……

一周后。荆州军团的军团总部驻地来了一批手持权杖,身着法袍的客人。

他们便是从魔门长老会派来的特使一行人。让荆州军团的修士没有想到的是:为首的特使竟然是一名女子,她身着紫色法衣。容貌绝美,让众修士皆心动不已。

“小子不知,还请圣祖明示!”

“冥界的种族繁多,远超人界。但其中有五个种族最为强大,分别是龙族、凤族、骷髅族、僵尸族、幽魂族。龙族主要生活在冥界之海,凤族多居于冥界之森,其余的冥界大地,基本上为骷髅族、僵尸族和幽魂族统治,其他的中小种族都只能仰其鼻息生存。从人数上说,这后三族不知道比前两族多了多少倍。但他们却一直不敢进犯龙族和凤族,你可知道原因?”天魔圣祖轻捻自己胡须说道。

“难道说龙族和凤族的实力比后三族强大得多?”江晨疑惑道。

天魔圣祖摇了摇头道:“这倒不是!由于人口基数大,骷髅族、僵尸族、幽魂族的元婴期和化神期高手都比龙族和凤族多得多。他们不敢进攻龙族的原因是:龙族是冥界之海的霸主,统领了海中的所有种族,如果他们进攻冥界之海,一来无利可图,二来无法适应冥海中的恶劣环境,三来冥海中那些妖兽数量可比骷髅族、僵尸族和幽魂族更加庞大,就是用炮灰填也能把他们的军队填没了。所以。这三大种族自然不可能傻得去进攻龙族。”

“那凤族呢?”江晨饶有兴趣地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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