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有仇报仇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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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妖怪若是饿了,就只能是自相残杀,他常白日在林子捡柴时发现某草丛、地上、或是某朵花上见到血迹,被吃得尸骨无存。可想而知妖怪肚子饿起来时多凶残,或许慢一步,食物就被抢的骨头都不剩了。

那只寓王也清楚这一点,干脆就留他一条命,让他白日为它办事,引那些人或动物主动来它栖身的洞**,就不必争得头破血流了。

怜玉道,“你怎么会想到跟妖怪做买卖呢,糊涂,你以为妖怪会跟你讲信用,不晓得什么时候显露了妖性把你吃了。”

苏隐道,“它答应我,只要我引够五十个人来给它享用,它就会告诉我出口在哪里。”

钱如月生气道,“所以你就把我们引进来让那只妖怪吃!”

苏隐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骷髅头又滚回了暗处,说道,“这些应该是跟你们一样被我骗进来的人的尸骸。”众人皆面上吃惊,“这些”,是指这里不止一副尸骨么?

怜玉问,“还有其他人也进来过这林子?”

“虽不是经常,但相隔短至数月,长至两三年这样,也有像是我一样时运不济,无意中进来的。我用的是一样的办法,只是他们归心似箭,才上了当。”

姜曲不明白了,“我虽对你也不十分信任,那也是清楚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。但我又想着这山林里就你和我们是人,好不容易彼此照应,你想出去不是应该依靠我们么,怎么反过来不是利用而是陷害。”

苏隐叹了口气,他知道他们身怀道法,但那点道法跟着山林的诡异莫测一比,根本微不足道到不够他们应付这场的变故。对于事态发展走势,他们就跟他这个没有道法的普通人一样无法控制。

苏隐低头,“我知道我卑鄙,拿别人的命来换我自由的机会,实在是有违一个通晓礼义廉耻的读书人的操守。但我实在太想出去了,我走时,年迈的母亲卧病也不晓得身体如何,想念妻子也想念儿子女儿,二十年了,儿子该识字了,女儿或许也已经出嫁,我每日想这些想得都要癫狂了。

姜曲也想同情一下苏隐的遭遇,但又真的衍生不出同情心来,毕竟苏隐才刚拿他们的命来买卖,他虽不至于像钱如月喊打喊杀,却也没善良到一转眼就把这些一笔勾销,“我们是第几个?”

同样是一群受困于此而无能为力的人,谈何利用。

“姜少侠猜得不错,其实那些寓是受寓王的控制的。这里的妖怪昼伏夜出,害怕阳光,白日根本不敢走出洞外,包括那只寓王。我刚进来时,根本就不知道火能驱赶山林里的怪物。简直就像做了一场醒不来的噩梦,连着几日夜里被那些吃人的妖怪追逐,我还以为要被吃掉时,那只寓王就出现了,救下了我让我为他办事。”

司马鹿鸣追问,“让你做什么?”

苏隐已打算与他们坦白了,如姜曲说的,都曝露了没必再伪装遮掩,“它让我去为它引来五十个人进洞让它食用。”

这山林到底是潜伏了多少种类,多少数目的妖怪苏隐花了二十年了都没弄清楚,因为夜里他根本就不敢随意走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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