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3 诸君,我讨厌马赛克!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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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樊樱相信,没有人会嫌身上的钱多的,钱够用就行,现在她身上的钱就够她用几个月了,当然前提是要保护着脖子的这个挂饰。

“这么高兴,捡到钱了吗?”

“是呀~我是捡到钱了,还是捡到了很多钱!”下意识就做出了回应的樊樱,清醒过来后脸色一变,视线望过去才发现,自己的电脑椅上不知何时出现的身影。

有着和樊樱一模一样的可爱脸庞,唯一的不同就是左眼角下那颗带有魅惑气质的泪痣。撸管神好奇的挑了挑眉:“捡到了很多钱,你不会是在白日做梦吧?”看来他并没有把刚才樊樱的回答当真。

“你才在白日做梦呢!”蔑视的瞟了眼撸管神,现在心情非常好的樊樱,懒得和对方计较太多,心中已经在筹划着什么时候去给自己买台新的智能手机。

距得到这个能赋予人强运的兔子腿,已经过去了有三天,然而就是这短短的三天,让樊樱有一种自己是在做梦般的感觉。这可不是她夸大的形容,而是这三天的经历的的确确的是让她感觉自己是在做梦。

随便出去走走就能捡到钱或是值钱的东西,其中一次还捡到了一块金表,可惜樊樱不知道应该怎么把这块金表卖掉,只能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。

比起金表她更希望能捡到钱,实际上这三天她捡到的钱,都已经可以比得上她一个月从父亲那里得来的零用钱还要多。现在的她已经完全相信了脖子上的这个兔子腿挂饰的能力,真的赋予了她逆天般的强运。

如果说樊樱以前的幸运是D等级的话,那现在的她很可能就是A等级,或者说比A还要高。出门必定捡到钱,买彩票也肯定会中奖,樊樱从来都不知道原来钱得来是这么的容易。

至于薄莫痕跟她说的这玩意是一件邪物的事,樊樱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,她觉得自己只要贴身保管好这件神物,那将来完全就不用为了钱去操心。

这也导致樊樱不管是洗澡还是睡觉,都把这个兔子腿挂饰戴着。这个东西只有天知地知她知和薄莫痕知道,再也没有第三者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,甚至就连父亲和卢俊一她都没有跟他们说过。

“钱啊~我来啦!”欢呼着,樊樱放学后就一路飞奔着向那家彩票投注站跑去,这已经是她第三次来这里了。这一次还是去领钱,因为她买的彩票又中奖了。

樊樱连续三次都中奖的经历,已经渐渐吸引了这家彩票投注站里其他人的视线,她知道自己需要换一家彩票店,或者隔几个月再来,毕竟这三天赚的钱足够她用很久了。

一回到家,樊樱就兴奋的在床上滚来滚去,同时也不嫌脏的将脖子挂着的兔子腿挂饰用嘴亲了一下:“哇~你真是我的宝贝啊!”

钱不是万能的,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。樊樱自认自己不是财迷,也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,话说她本来就不是女人,只是恰好变成了女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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