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国色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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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四海待周快的颜色不以为忤,转面吩咐卫央:“卫央,长阙本是左威卫左营骑军统领校尉,因罪配军轻兵营,你是新手,凡有布防处不明白的,要多问他请教,明白么?”

这话说的含混,左威卫是什么?那是长安十六卫里头等的主力部队,卫央听说凡有平阳公主亲征,这左威卫不是前锋便是中军护卫军,在这样的主力部队当骑军统领校尉的人,放在别的地方那就是宝贝,要没有不一般的罪过,轻兵营能得到他?

忙应下,卫央请孙四海入军舍歇息,孙四海摇着手翻身上马:“马家坡子镇算要紧地带,却比不上于康达他们驻守的防城,我放心不下,正好夤夜过去瞧瞧,不必进去了。”回马走时,又回头盯着卫央道,“卫央,你要记住,千万不可荒废公事。”

“这是自然,军头放心。”卫央又扯住孙四海马头,“另有一时,我明日想回一趟原州,望军头准假。”

孙四海不满道:“战事将起,大都护也忙的很,没事老往原州跑甚么?”

周快,姓周名快,身量雄伟面生虬髯,一张方面几为钢髯扎满,豹头环眼势如雷霆,微微弓着腰沉默着,孙四海说起时,方抬眼扫过卫央额头,拱手暴喝似道:“周快见过卫百将。”

卫央笑道:“周大哥来得正好,我一个新手,怎么布防派遣人手都不懂,你一来我就轻松多了。”

这周快是个猛将,凭卫央的直觉,倘若两人交手,这人比马全义也难缠的很。

他这样说,周快眼中闪过讶色,手按刀柄再不说话了。

这是个仔细的人!

卫央笑道:“倒不是无事生非,早先大都护答允送我一条好枪杆,这几日也该自长安取到了,大战将起,我可不敢大意,没有趁手的兵器,总是心里安稳不下来。”

孙四海恍然:“这倒是了,以你的武艺,该有趁手的大枪——也好,明日一早你将防务交付长阙看着,要快去快回,我看这战事也就在最近几天了。”

送走孙四海,窦老大早收拾好了右边的队正军舍,卫央亲自陪着周快进去看了,这周快既然是曾经当过校尉的人,那便有他的军帐,这队正军舍虽也是一人一间,恐怕难比校尉的大帐。

卫央所觉并非只看这周快的身量,最引人注目的,其实是他腰中悬着的刀。

那刀并非直刀,也非土兵所用的回手刀,刀鞘黑沉沉的,染着暗红的颜色,刀柄并无刀穗,瞧来便觉触目惊心。一柄刀走起来,讲究的自是势大力沉,但这单刀并非长柄刀,那是近身搏杀的器械,偏生周快的这刀,长地出奇,须有四尺开外,柄长一尺有余。而那藏在刀鞘里的刀刃,最窄处也有半尺,收束在黑幽幽泛红的刀盘之中。

这刀有些抗战大刀的味道,只比抗战大刀长的多,也宽的多。

见卫央并无不悦之色,孙四海教周快:“长阙,往后你便在这甲屯里做事,行事再不可鲁莽仓促,记着么?”

周快面上怒色一闪,狠声道:“某自省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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